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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NE Telegram Copy Link 衛福部桃園醫院出現院內感染後,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擴大匡列居家隔離人數約 5000 人,而這些人的工作、生活都受到影響,到底防疫補償金、居家隔離假怎麼申請?雇主要不要付薪水?
防疫補償金是針對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、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進行的補貼,持有台灣身分證或居留證的受隔離或檢疫者、照顧者每天可請領 1000 元,隔離期間最高可領 14 天、共 1.4 萬元的補償。
但補償金是針對「受僱用或實際工作者」的工作受到影響,沒有薪水或收入的人進行補償,如果在隔離期間還是有領薪資、例如遠端工作者,或是有請領其他補助者就無法請領;而至於家庭主夫、主婦,只有自己受到隔離或檢疫才有資格申請,照顧者則沒有。
居家檢疫補助 無工作者
可透過線上系統申請,也可臨櫃或紙本郵寄申請,也可以打 1957 專線來了解詳情。
根據《紓困條例》規定,當受雇者符合以下2個條件中的任一項,雇主「應該」要給「防疫隔離假」。而請假流程則照公司內部的規定,只要假別選擇「防疫隔離假」即可。
所以老闆自己規定「別來上班、自主隔離」,其實等同是老闆自己的命令,因此不得扣除勞工的假,同時還要照付薪水。
不過如果員工是非因公而造成隔離或檢疫,雇主則不一定要給薪,但在「防疫隔離假」中的員工,雇主不得視為曠職、不能扣全勤獎金、不能解雇或給予其他不利的處分,也不能強迫勞工改請事假、或其他假別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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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菜小姐 ptt